轉知本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有關本中心學員於東興立體停車場停車優惠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19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110年8月13日中市公訓綜字第1100000892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本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未設停車場,持本中心參訓公文影本或證明者,原停車收費優惠每小時新臺幣20元。
三、為替學員爭取更優惠停車,經洽本市停車管理處協助,每小時減為新臺幣10元,停車優惠至113年5月31日止。
四、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仍請儘量搭乘公共交通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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