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機關辦理人員進用之公平及正當性,請落實相關行政作業透明措施,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1-10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政風處110年11月8日中市政二字第1100008744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地方政府曾發生辦理清潔隊員及駕駛進用作業時,逾期繳交個人必要資料、不符公告資格條件,卻經判定合格進用,疑涉犯圖利罪嫌等情事。為避免因進用資訊不透明產生疑慮,機關辦理該等人員進用事宜,應遵守工友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並確保符合資格民眾享有公平、公正、公開之參與徵選機會,減少爭議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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