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師同仁欲申請111年6月30日退休者,請於111年5月4日(星期三)中午11時前,本人親至人事室登記,以利辦理後續退休送件事宜,逾時不候。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5-03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2日中市教人字第1110035793號函:
1.依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人(四)字第1114201437B號函辦理。
2.有關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行政院、考試院111年4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05814號、考臺組貳二字第11100024601號公告自111年7月1日調高2%在案。教育部為配合前開調整方案,以同年4月29日臺教人(四)字第1114201437A號令,將同年6月30日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生效者,經服務學校證明不影響教學,得視為退撫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之特殊原因。
3.為配合上開退休生效日,請各校儘速公告予學校教育人員周知及調查擬申請於本年6月30日退休之人數,並於本年5月10日(星期二)中午前至本局網站填報「本市各級學校教育人員申請於111年6月30日退休生效案件數」,倘有不確定案件,請先行計入填報人數。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