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8學年度台中縣教育會會員子女獎學金頒發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請檢具相關文件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9-01
108學年度台中縣教育會會員子女獎學金頒發辦法及申請表,請連結教育局網站公告詳閱,同仁(豐原市教育會會員-入會二年以上)欲申請者,請於109年9月18日(五)前將前將「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表件」送交本校人事室,以利送交豐東國中總務處彙整。
請連結教育局網站公告
https://www.tc.edu.tw/news/show/id/155690
台中縣教育會會員子女獎學金頒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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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台灣省教育會補助各縣市教育會會員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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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擴大服務會員,增進服務績效,鼓勵會員子女敦品勵學,奮學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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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大專名額,以80名為上限,依照各鄉、鎮、市會員名額比例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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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大學、二專、五專(後二年),每名獎學金壹仟伍佰元,獎狀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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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一)本會會員子女就讀大專院校 (不含在職進修班),成績優良者。
(二) 每人每一學程限頒發一次。
(三)申請人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文件皆不退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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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標準:
(一)入會兩年以上會員之子女。
(二)學業(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三)操行(德育)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
七、申請辦法:填具申請表,並附繳前一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戶口名簿影印本各乙份。
八、申請日期: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九、申請地點:由各校彙集向會員會籍所在之鄉、鎮、市教育會申請。
十、評審:
(一)由鄉、鎮、市教育會審查。
(二)審核通過之受獎名單由本會另行通知,同時公佈本會網站,各校可自行上網查看。
十一、經費來源:由當年度銀行存款孳息所得百分之八十支應。
十二、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提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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