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公教人員務必恪遵「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9-28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年9月25日中市教政字第1090084531號函:
主旨:重申公教人員務必恪遵「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說明:教師節及中秋節將至,請恪遵「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尤其,切勿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要求學生、家長餽贈財物。並請校長及主管針對上開規範內容嚴加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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