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學年度鑑定安置工作心理評量人員初階培訓研習(第13期),歡迎相關教師報名參加。
臺中市 112 學年度鑑定安置工作心理評量人員初階培訓 研習(第 13 期)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臺中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訓實施要點。
(二)臺中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訓及工作實施計畫。
(三)臺中市111年度特殊教育研習檢討暨112年度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
二、目的
(一)建立本市心理評量人員教育診斷認證制度,精進鑑定診斷之專業知能,並藉以強化適性安置及教學輔導功能。
(二)協助各校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落實各校特殊教育學生篩選、 鑑定及轉介工作。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臺中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四、辦理日期、時間及方式詳如附件,皆採線上方式進行。
五、研習對象 本市國民教育及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符合以下四種資格之一,得報名參加。
(一)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二)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教育、輔導、心理等專長之教師。
(三)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輔導、心理或相關專業人員。
(四)本市具特殊教育教師資格之代理教師。
高中階段未具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或第五版)施測資格,以及國教階段未具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或第五版)及中文閱讀障礙診斷測驗工具培訓證書者, 完成課程並通過審查後,將於證書註記「情自類」,得撰寫情緒行為障礙及自閉症類報告。
六、錄取方式:錄取 300 名,參酌報名先後順序。
七、報名方式
(一)於 112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選取本場研習活動報名。
(二)錄取名單於 11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前公布,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查詢是否錄取。
(三)報名時需填寫正確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報名錄取後將由承辦人寄送研習 課程連結與課程檔案資料。
(四)錄取資格由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鑑定組審核,研習相關疑義,請逕寄承辦人信箱 uilimkhiaue@spec.tc.edu.tw 詢問
。 八、附則
(一)本研習納入心理評量人員培訓紀錄。
(二)研習注意事項:
1.參加人員需全程參與課程,依授課講師規劃進行課後評量。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6 小時。
2.完成課程人員需於 112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下午 5 時前提供「學習障礙類個案報告」、「情緒行為障礙或自閉症類個案報告」各一份及一份「課程回饋」,並將上述三項 word 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w5taichung@spec.tc.edu.tw),信件與檔案標題為「○○(行政區及校 名)-○○○(學員姓名)-初階心評培訓第 13 期個案報告及課程回饋」(檔 案中需含上述三項檔案),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本項作業。
3.前述三項作業繳交後,將視審核情況,要求修正後再次繳交。完成課程且作業經審核通過者,始核發初階心評人員證書。
(三)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者,務必於研習前七天來信至 uilimkhiaue@spec.tc.edu.tw,以利聯繫備取人員遞補。
(四)參加本局所辦理各項特殊教育心理評量培訓之人員,應協助本市辦理各項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至少 2 年以上。
(五)因辦理日期於周末假日,參加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得於研習結束 2 年內, 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擇期覈實補休。
(六)參加研習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其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支應。
【附件】 臺中市 112 學年度鑑定安置工作心理評量人員初階培訓研習(第 13 期)
一、線上同步研習
| 編號 | 課程名稱 | 時間 | 講師 | 時數 |
| 1 | 心理評量及測驗基本概念 |
112 年 11 月 11 日(六) 9:00~12:00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周台傑教授 |
3 |
| 2 | 評量工具與評量方式─智力評量實務 | 112 年 11 月 11 日(六) 13:00~16:00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吳訓生教授 | 3 |
| 3 | 各障礙類別學生篩選與鑑定─認知障礙 (含學習及智能障礙)學生篩選與鑑定、個 案實例介紹 | 112 年 11 月 18 日(六) 9:00~12:00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吳訓生教授 | 3 |
| 4 | 各障礙類別學生篩選與鑑定─情緒行為障 礙及自閉症學生篩選與鑑定、個案實例介紹 | 112 年 11 月 25 日(六) 9:00~12:00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葉瓊華教授 | 3 |
| 5 | 各障礙類別學生篩選與鑑定─情緒行為障 礙及自閉症學生篩選與鑑定、個案實例介 紹 | 112 年 11 月 25 日(六) 13:00~16:00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洪榮照教授 | 3 |
| 6 | 心理評量綜合報告撰寫 | 112 年 12 月 2 日(六) 9:00~12:00 | 臺中市特殊教育資源 中心鑑定組 | 3 |
| 7 | 心理評量綜合報告撰寫實務 1 | 112 年 12 月 9 日(六) 14:00~17:00 | 講師:臺中市特殊教 育資源中心鑑定組 助理講師:臺中市資深複審心評教師 20 名 (待聘) | 3 |
二、線上非同步研習
| 編號 | 課程名稱 | 時間 | 講師 | 時數 |
| 8 |
評量工具與評量方式─ 學科能力 評量實務 |
112 年 11 月 11 日 至 11 月 25 日 |
臺中市立后里國中何曉楓教師 | 3 |
| 9 |
評量工具與評量方式─ 適應行為 評量實務 |
臺中市北屯區新興國小謝志清教師 | 3 | |
| 10 |
評量工具與評量方式─ 情緒行為檢核實務、入班觀察及 訪談技巧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洪榮照教授 | 6 | |
| 11 |
身心障礙鑑定辦法與流程 (國教) |
臺中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鑑定組 |
3 | |
| 12 |
身心障礙鑑定辦法與流程 (高中) |
1.5 | ||
| 13 |
身心障礙鑑定辦法與流程 (高中)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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