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翁子國小學校景色
翁子國小學校景色
:::

社團法人中華國際身心障礙者生命教育推廣協會舉辦【環保愛台灣】第三屆身心障礙者與中小學生環保繪畫比 賽參賽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2-26 發佈者 : 宮輔導組長 公告分類 : 輔導室公告

「環保愛台灣」 第三屆身心障礙者與中小學生環保繪畫比賽 參賽辦法

一、宗 旨: 團結身心障礙者與中小學生,透過繪畫藝術表現,守護台灣大自然環境,促進社會參與, 環境教育推廣,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SDGs)目標,讓世界看見美麗的台灣。

二、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國際身心障礙者生命教育推廣協會

三、協辦單位: SDGs 兒童永續教育學院、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協會 優勢活國際藝術顧問企業、志願服務表演團體

四、參賽主題: 凡關注自然生態環境保護,透過繪畫不限素材之表現圖畫。

五、規格素材: 創作規格以四開圖畫紙(54X39)公分為準,繪畫材料表現形式不限。

六、收件期程: 訂 113 年 3 月 1 日至 113 年 5 月 6 日止

七、參加資格: 凡公私立中小學身心障礙者與一般學生(含應屆畢業生),限每人 1 件且未獲獎之繪畫創 作,且須無異議同意獲獎作品裱框參展。

八、參賽組別:

1.身心障礙組:

(1)國中組:7-9 年級。(2)國小組:低年級 1-3 年級。高年級 4-6 年級。

2.一般學生組:

(1)國中組:7-9 年級。(2)國小組:低年級 1-3 年級。高年級 4-6 年級。

九、評選期程:

1.初審期程:訂 113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3 日(為期 6 天)

2.複審期程:訂 113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20 日(為期 6 天)

3.決審期程:訂 113 年 5 月 22 日至 6 月 27 日(為期 6 天)

十、評選標準:邀請 4 位評審委員評選。

1.初審階段:4 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不計分網路評選出 30 件作品進入複審。

2.複審階段:4 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複審作品,計分高低網路評選出 15 件作品進入 決審,第 15 件作品同分者,無條件進入決審。

3.決審階段:4 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決審作品,計分高低評選出特優獎 1 名,優選獎 2 名,佳作獎 3 名,各組別共 6 名獲獎作品 ,若同一獎項同分者,再由 4 位 評審委員計分高低評選出,以此類推,依序排名獎項。

十一、獎勵制度:

1.國中國小各年級組評選出特優獎 1 名,優選獎 2 名,佳作獎 3 名,共 6 名獲獎人。

2.獲獎人特優獎新台幣 3,000 元,優選獎新台幣 1,500 元,佳作獎新台幣 600 元。

3.獲獎人公開頒獎表揚,頒贈獎狀乙紙,紀念品乙份。

4.獲獎作品中正紀念堂三樓藝廊展覽。

十二、獲獎公告: 訂 113 年 5 月 29 日獲獎作品,以及相關資訊公告官方網站: 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27cntZ5Ygr29i6xZjpPsUDmBtGiRq WPemvBqwjgtSjxFQ8y8kopd3ndmC2Jis4znfl&id=100079398673994&mibextid=Nif5oz

十三、頒獎典禮日期地點:

1.頒獎典禮日期:訂 113 年 8 月 25 日星期日下午 2:00 至 5:30 2.頒獎典禮地點:新北市中和四號公園文創演藝廳(國立臺灣圖書館演藝廳)

十四、展覽日期地點:

1.展覽日期:自 113 年 6 月 14 日至 7 月 14 日止每日上午 9:00 至下午 6:00 2.展覽地點:中正紀念堂三樓藝廊

十五、報名方式:

1.自 3 月 1 日至 5 月 6 日填具報名表,連同畫作照片 E-mail :tpidc3q4u@yahoo .com.tw 俾便主辦單位評選作業辦理,參賽人聯絡確認無誤。 電話:02-2709-9961 或電話劉天富執行長 0939-233263。

2.獲獎人最遲必須於 6 月 12 日,獲獎作品裱框妥當後,掛號郵寄【234 新北市永和區民 權路 53 號 6 樓 603 室】李亞松先生收,請註明【參加第三屆身心障礙者與中小學生 繪畫比賽獲獎參展】李亞松先生手機號碼:0916-789077。

十六.規定事項:

1.凡獲獎人必須畫作裱框後,參加主辦單位,所主辦之第 15 屆身心障礙者與收容人藝 術創作聯展,且不予支付任何其他相關費用。

2.凡獲獎畫作所有權歸屬於創作人,可自由處置畫作,但須無異議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參 展,或其他公益性活動,主辦單位負責畫作往返收送事務,且支付畫作郵寄、損壞等 相關費用。

3.主辦單位辦理行銷活動,邀請獲獎人提供畫作策略合作,則畫作銷售所得各自 50%, 獲獎人可自行決定參加與否。

4.本案訂 8 月 25 日下午 2:00 至 5:00,新北市中和 4 號文創演藝廳(國立臺灣圖書館 演藝廳)舉行頒獎典禮,懇請獲獎人及親朋好友蒞臨盛會,主辦單位補助臺中(含) 以南各縣市獲獎人每家交通費新臺幣 1000 元。

5.頒獎典禮會場獲獎人披戴紅肩帶、頒贈獎金、獎狀及紀念品,無法蒞臨頒獎典禮者, 請支付郵資及匯款手續費新臺幣 100 元,本會郵寄就讀學校獎狀及紀念品,不予製作 紅肩帶,獎金則如數匯入專戶。

6.本規定事項獲獎人係屬未成年,故而法定代理人家長,代表執行權利義務。

7.主辦單位懇請家長,鼓勵孩子養成環保好習慣,積極參加環保行動,推廣環境教育, 美麗台灣,珍愛台灣,作成紀錄分享社會大衆,台灣處處充滿愛與希望,善盡社會責任。

8.參賽者家長若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服務專線 02-2709-9961 劉天富執行長。 或 E-mail :tpidc3q4u@yahoo .com.tw。

9.獲獎人家長請加入,劉天富執行長私 line,id 是 0939233263。俾便聯絡相關事務, 避免延誤事宜。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