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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子國小學校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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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02 發佈者 : 李體衛組長 公告分類 : 學務處公告
主旨: 檢送「11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3月29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30013000號函辦理。 二、 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該署訂定「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三、 機關、學校(含個人推薦獎項)申請旨案之方式說明如下: (一) 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請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送件至本局申請;本局完成初選後,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前將初選後資料函送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俾便進行第2階段評選。 (二) 申請表電子檔請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god8108777@taichung.gov.tw,信件名稱請備註「11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單位名稱)」,俾利彙整。 四、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送件時,請檢附推展「SH150」成效資料,該署將列為評選重要參據。 五、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潘玲君小姐(電話:02-27710300轉42)或該署業務承辦人馮小姐(電話:02-877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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