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注意) 114年度退休所得重審作業重點簡述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6-12
發佈者 :
林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人事室公告
一、本校退休教職員退休重審書已於6/10郵寄發放(以雙掛號郵遞),若6/17前尚未收到,請來電確認。
二、115年7月之退休金仍依上個月原金額發放;待主管機關函知及全國公教退撫管理系統調整,自114年12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應補發之差額,預計於115年8月完成補發。
三、退休人員每月退休(職)金,自115年8月1日起,統一依重審處分審定結果按月發放。
四、請詳閱重審書上之「備註」:
(一) 111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生效者:依表列金額,再依行政院與考試院111年4月7日及113年3月8日會同核定公告退休教職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付金額調整方案,先調高2%,再調高4%計算。
(二) 111年7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退休生效者:依表列金額,再依行政院與考試院113年3月8日會同核定公告退休教職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付金額調整方案,調高4%計算。
(三) 113年1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依表列金額,無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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